包头市财政局五个“坚持”确保“六五”普法圆满收官
2015年是国家“六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完成好“六五”普法规划的总目标,包头市财政局早行动、早部署,做到五个“坚持”,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一、坚持深化认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依法治国新要求和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特别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实施,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推出典型,全面做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统一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包头市财政局迎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和《迎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考核验收的主要原则、内容,以及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同时,向各旗县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全区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由各旗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同步开展普法验收工作。
三、坚持求真务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机关”等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局内及预算单位、窗口服务平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同时,紧密围绕财政业务管理工作,按照普法目标梳理工作、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努力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协调配合。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将“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局属单位,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考核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做到自查、整改与考核验收有机结合,
五、坚持长效机制。将“六五”普法取得的成效作为财政干部普法用法的新起点,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的责任机制和考评机制;加大对各项财政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和使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