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12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我局开展财政法治建设考核。包头市财政局领导班子、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考核汇报。
会上,四级调研员张春江从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依法发挥财政职能、规范执法普法工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向考核组全面汇报了2022年包头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组长陈丽娟对包头市财政局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认可,希望包头市财政局能够继续努力、拼搏创新。
在为期两天的考核中,考核组按照《2022年盟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对包头市财政局财政法治工作进行了逐项考核,实地核查了档案资料及业务系统,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交流了解。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指标考核结果进行了及时反馈,指出了包头市财政局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亮点、优势及不足之处。
四级调研员张春江对考核组给予的指导和鼓励表示由衷的感谢。张春江表示,财政法治建设考核的目的是让财政运行更加科学、规范,从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包头市财政局将牢固树立“加强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按照考核组提出的建议,针对财政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全面制定工作措施,精准发力,更加有力有效补齐短板,用心用情用力完成好财政各项工作目标,真正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推进包头市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包头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