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7/202108-00403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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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16:35:27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目录 |
按照《预算法》要求“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做好2021年单位自评审核工作,包头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对2020年市本级近70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审核。
为确保此次审核工作高质量完成,包头市财政局制定审核实施方案,第三方机构与科室加强沟通交流,保证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并在自评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地绩效指标体系,为下一年目标申报、自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审核结束后将通报自评结果,切实提高单位自评意识和自评能力,提升预算单位自评质量,强化自评结果的应用,并且对支出进度慢、自评质量不高、资金使用效率低的单位,将通过预算压减等措施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