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1-00505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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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17:07:09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目录 |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预〔2021〕1279号)现下达你地区2022年中央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万元和自治区本级配套安排资金 万元,项目代码 Z135110079001。该项转移支付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预〔2010〕110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内财预〔2013〕1703号)相关要求,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合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牧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