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3-00599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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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09:11:53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目录 |
包头市财政局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安排和拨付资金。2月22日,增拨疫情防控资金2000万元,其中:用于核酸检测试剂1000万元,防护物资1000万元,重点保障疫情防控检测能力和医疗防护物资,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在最短时间控制住疫情。截止2月22日,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8591万元,其中:市财政2900万元,旗县区56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第三医院正常运转、救治患者、能力建设等项目,以及全市防护物资、医疗设施和专用设备、核酸检测、应急物资及疫情防控所需的其他支出。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加强对疫情资金动态跟踪管理,健全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及时核查疫情防控资金支出、物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提高物资配置和运转效率,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