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3-00632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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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09:46:25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目录 |
0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2022年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提高到水浇地亩均标准1800元、旱作亩均标准1300元,其中:财政补助水浇地亩均1700元、旱作亩均1200元,筹资筹劳不少于100元。同时,鼓励旗县及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为确保我市17.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已下达财政资金1.3亿元。 02 ·严格资金管理机制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监管范围,通过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实现财政资金拨付和监管“一竿子插到底”,促进资金按规定用途精准发放到位,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03 ·加强资金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周调度、月通报的方式,督促旗县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不因资金支出进度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