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00775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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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15:14:14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目录 |
近日,包头市财政局下达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70万元,其中达茂旗670万元,固阳县 1200万元,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搬迁群众走”,聚焦搬迁群众最关注的民生事项,按“补短板、强弱项、因地制宜”原则,计划实施后续扶持项目3个,受益677户1268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易地搬迁脱贫人口652户1206人。
市财政局要求相关旗县区,迅速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坚决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滞留现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