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8-00801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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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2-08-03 15:39:21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目录 |
为加快推进县城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
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联合组织开展
县域商业建设示范县申报工作
并制定了
《包头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经过自治区专家评审,
达茂旗被确定为县域商业建设示范县,
争取到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
1178万元,
专项用于支持以乡镇为重点,
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
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
完善乡村物流配送体系,
加强资源整合,
发展共同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