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2-01024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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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14:52:17 | |
发布机构: | 监督科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目录 |
包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于2022年底基本建成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始终坚持制度先行,从综合性制度、专项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范层面抓好建章立制,全面提升了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对重大项目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提升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为预算编制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高效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实现绩效监控流程化、信息化,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
三是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全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全覆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常态化,并不断拓宽评价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健全奖惩机制,细化对旗县区和本级部门(单位)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强化评用结合,确保绩效评价结果与具体工作相关联,落到实践中,起到导向作用,督促单位针对重点绩效评价指出问题进行整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市财政局预算安排及政策调整、预算单位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是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第三方监管力度,初步征集建立了包头市绩效管理专家库,强化包头市绩效管理智力支撑。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高质量的财政支出助推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