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10-01213 | 文号: | |
---|---|---|---|
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11:11:42 | |
发布机构: | 监督科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目录 |
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编报质量,包头市财政局对市本级部门(单位)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开展了“一对一”辅导审核,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支出效率。
一是以各部门(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主线,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对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关注自评上报及时性、报告内容完整性、资金产出全面性、偏差原因客观性、问题分析客观性、改进措施可行性、工作计划相关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八个方面,对于审核辅导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绩效自评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二是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开展财政抽审工作,现场对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的真实性、效益性进行查验,共对18家单位的21个项目进行真实性抽审,涉及财政资金10.34亿元。
下一步,将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绩效目标编制、预算资金安排、项目支出结构调整和预算绩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