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10-01214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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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11:17:50 | |
发布机构: | 监督科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目录 |
加强财会监督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市财政局作为包头市财会监督的牵头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增强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主体的协同性和联动性,全力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近期,包头市财政局按照自治区监督贯通协调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配合包头市委监督贯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畅通监督联动机制,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一是加强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大问题录入力度,严把问题录入关口,按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积极参加市委监督贯通协调领导小组实地调研督导活动,与市委监督贯通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就各类监督工作进行密切交流,推动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三是认真研究监督贯通协调的举措,逐步探索有效路径,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政策衔接、问题处理、综合执法、联合检查、结果运用、线索移送、信息交流等各方面的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持续把财会监督作为重要工作抓牢抓实,加强上下级部门的纵向联动,加强与各类监督主体间的协调贯通,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让财会监督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