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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发布日期: 2023-12-15 10: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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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吉林监管局:绩效评价“四点发力”持续推动财政监管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3-12-15 10:36:58 浏览次数:23014     监督科供稿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吉林监管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将其作为深化监管局职能转型的切入点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着力点。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科学谋划、多措并举,“四点”齐发,贯穿绩效评价全链条,切实发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保障作用,助力吉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精心准备为“出发点”,打好监管根基不动摇  

  突出政治属性,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积极践行财政监管职责。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绩效评价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根本要求,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奠定坚实根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靠前指挥,加强调度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结合涉及财政资金的领域,抽调业务骨干,聘请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凝聚队伍合力。三是注重学习培训。在每项工作开展前,聚焦政策学习,强化内在“功力”。一方面,系统整理相关政策依据,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工作组成员参加财政部及局内培训,针对疑点难点问题及时展开研讨,学深悟透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规定,确保具体工作中精准发力。另一方面,向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全面了解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情况,确保具体工作有的放矢。  

  二、以优化创新为“关键点”,助推监管视角再深入  

  优化绩效评价模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内外结合,上下联动,不断强化质量控制,科学组织实施,深入开展绩效评价。一是科学选点,夯实“评价基础”。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日常预算执行监督、绩效自评、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等情况,选取资金量大、项目类型覆盖较多、有地域特点的地区开展现场评价,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关注。二是内外结合,扩大“绩效影响”。一方面,与省级部门建立外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沟通,及时掌握属地各方面情况和数据,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另一方面,积极对接、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绩效评价过程,主动报告评价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三是深入一线,强化“现场监管”。对市县(区)和项目单位开展现场监管,深入一线问需于民,发现、解决实际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为了解老旧小区改造真实成效等,前往实地查看、随机问询,及时掌握第一手满意度资料及问题反馈。 

  三、以精准评价为“着重点”,确保监管质效稳提升  

  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操作规程,细化评价内容和扣分项目,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有效保障各项评价结果尺度一致,保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吉林省充分发挥效益。一是规范评价方式。综合运用资料审核、实地勘察、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被评价项目开展定量定性和综合评价分析,将现场评价结果与资料审核结果相互印证,真实、准确、全面反映项目资金绩效实际状况。二是加强工作请示。对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遇到政策口径把握不准、评分规则不清晰等问题,通过周报或电话请示的方式及时向财政部请示汇报,进一步掌握政策要求、把准工作重心,确保工作依据充分。三是客观公正评价。与被评价单位就评价结果进行充分沟通,对评价得分和扣分点逐项说明政策要求和评价标准,听取意见建议。在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结合客观情况评分,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 

  四、以闭环管理为“落脚点”,保障监管链条全贯通  

  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评价全过程,打通监管全链条,促进资金切实发挥效益,确保中央政策落地生根。一是稳中求进,牵头评价创特色。作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牵头局,前期出色完成财政部委托的相关工作,得到财政部相关司局的认可并印发全国执行,后期深入6家单位开展吉林省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为其他监管局做好相关政策的答疑工作。二是评调结合,建言献策见实效。结合各项绩效评价工作,深刻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三是持续跟进,闭环管理抓整改。重点绩效评价结束后,评价组均与评价单位就评价结果进行全面沟通,既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正视问题和不足,督促评价单位对评价中揭示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解决,有力促进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积极实现从“裁判员”向“教练员”转变,做好评价工作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