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00768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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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10:59:51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公开制度 |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主管局交办我中心完成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编制工作,我中心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做好国有资产月报编制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为坚决贯彻我市相关制度要求,落实国有资产编报工作,我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要求,悉心向部门讲解编报要求,确保全市资产月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规范管理。加强与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衔接,督促部门新增资产时,保证账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同步。同时,夯实编报责任,明确报送时限,不断提高数据质量要求。
三是严格审核。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反映在报表中。密切关注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对增减幅度较大的数据进一步核实,并作出相关说明,不断提高月报质量,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我市现有市直属及旗县区行政事业单位1800多家,去年以来因机构改革,多家单位合并、撤销,造成资产调动变化较大,使资产月报数据产生较大变化,大幅增加了资产月报的工作量,中心按照“运转有序、协调有力”的标准,加强政治建设、遵守政治纪律,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及时完成了各单位资产变化情况的报告。
包头市投融资及国有资产评价中心
2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