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能:
承担工业信息化、能源、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军民融合、应急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编报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落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负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改革。负责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