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能:
承担发展改革、城市综合执法、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包头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城镇、农村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评价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