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能:
承担科技、教育、本级高等院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资金的支出预算。承担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支出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