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核定编制66名。
主要工作职能: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非税收入代缴、财政国库资金对外支付、社保资金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日常财务收支管理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1. 承担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辅助性工作。
2. 配合局机关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承担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3. 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4. 负责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相关工作。
5. 协助确定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负责代理银行业务日常监控。
6. 承担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电子票据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7. 承担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8. 承担全市社会保障资金、职业年金、全市社会保险统筹项目资金规范管理辅助性工作。
9. 承担全市财政一体化系统软件改革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10.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11. 承担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包头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内设:综合科、审核科、支付科、会计科、工资科、执行监控科、非税收入科、社保资金科、业务系统管理科。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负 责 人:李少威
联系方式:0472—522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