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6-00764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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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11:00:01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教育科技文化 |
近日,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64万元,加上已提前下达的6843万元,2022年,包头市共获得中央、自治区此项补助资金7407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改善薄弱环节、提升办学能力。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有关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市2022年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覆盖全市十个旗县区和四所市直属中学。
上级部门要求,补助资金要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规划,加强统筹使用,优先聚焦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宿舍、食堂和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等。同时,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优化支出结构,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我市2022年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支持了市直属2所中学和昆区、石拐区、九原区等6个旗县区属中小学运动场地维修改造;青山区哈达道小学新建教学楼;土右旗大城西中心校学生宿舍改扩建和萨拉齐第一中学校园文化建设;固阳县蒙古族学校综合楼建设以及部分市直属中学设施设备采购等。
补助资金的拨付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消除“大班额”问题,使得我市教书育人环境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