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全市革命文物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包头财政提前谋划,从2023年起实施包头市革命文物保护维修三年计划,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编制文物实施方案,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此次调查将系统梳理包头市境内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时期的革命文物资源和保存管理现状,建立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数据信息的系统保存、科学管理和开放共享,有效解决革命文物资源底数不清晰、基础资料不完善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统筹做好保护、管理、运用各项工作。
二是安排专项资金75万元编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按照“规划先行、保障重点、分级负责和注重绩效”的基本原则,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一体推进,努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和展示传播,不断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大力提升革命文物宣传教育引领功能,充分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新时代包头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启动实施包头市革命文物保护维修工程(2023-2025年)三年计划。对27处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维修工程,计划投资5,099万元。拟争取国家、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3,609万元;市本级统筹安排1,4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