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10-00917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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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14:41:21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教育科技文化 |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相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教育厅 内蒙古调查总队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421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的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97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机制,科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将2022年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49.82万元按时足额拨付到涉及的我市6所高等院校,惠及我市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070人,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了我市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