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城乡全覆盖、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努力让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市财政局下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旗县区补助资金1000万元,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该项资金优先保障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农家书屋、设施运维购置和文体活动等基本服务项目;重点支持地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引导群众文化消费。
本次下达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综合考虑地区人口、面积、乡镇街道村数量、文化体育场馆数量和面积、预算资金支出进度等管理因素,实施考核奖惩长效机制,特别是对预算进度后三位的旗县区分别压缩切块资金总额的50%、40%、30%,压缩资金用于奖励预算进度100%的四个地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切实提升财政资金分配效率、使用效益和执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