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3-01062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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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15:12:15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教育科技文化 |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筑梦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育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路径,努力实现“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增强,规模不断扩大。
十年来,包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实现了理想放飞了梦想,点亮了人生征途。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包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积极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重要部署,将学生资助作为教育扶贫的惠民工程来抓,学生资助工作从“保障型”向“发展型”不断拓展。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资助育人成效彰显,现已形成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十年来,逐步提高相关学段资助标准,在高中教育阶,提高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从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高等教育阶段,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将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了3000元;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从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本专科生从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0元;研究生提高到每生每年16000元并相应提高基层就业和应召入伍服兵役助学贷款代偿标准。
十年来,包头市累计投入学生资助各级财政资金达29.79亿元,惠及学前、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及高等教育学生140.21万余人次。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不失学、不掉队,确保实现阳光教育、公平教育,确保孩子们健康成长、早日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