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功能作用,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市财政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全市公共文化资源开放共享,保障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及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
截至目前,已落实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及运行补助资金1935万元。全市6个博物馆、纪念馆,10个图书馆、2个美术馆、11个文化馆、39个文化站、44个街道综合文化站,共计112个市、县、乡镇、社区(街道)四级文化场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成为人民群众学习科学知识、感受艺术氛围、增进思想、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牢固阵地。
市财政持续支持文旅部门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惠及人民群众,逐步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效率,将党中央政策宣传引导与文化活动开展结合,充分发挥文化宣传阵地作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