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包头市关于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在预算执行和监督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宣传、文旅、体育等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
一是加强预算精准编制。要求预算单位带头过紧日子,从财政“紧平衡”状态出发,精编细编预算,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加强自身预算调剂能力,确需新增预算须充分考虑项目当年进度,避免预算结余。
二是加大项目全流程管理。依托包头市项目枢纽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项目常年、常态化申报,预算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和重大项目评审论证,实施中维护进度,完成时验收、决算,确保项目要素完整、建设规范、档案齐全。
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市本级预算执行按月通报,旗县区预算执行按季通报”机制,督促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每月预算支出进度达到序时进度的80%,年底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对预算执行进度较低的地区和单位,从当年预算追加方面予以控制,从下年预算安排方面予以扣减。
四是加紧存量资金盘活。当年九月底未开工实施、年底无法支付的项目,市财政将预算指标予以调剂或收回;结转两年的项目资金,九月底未支付的,市财政予以调剂或收回;市财政局因素法分配下达旗县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当年九月底预算指标未分配下达至项目单位、年底无法支出、无需使用或效益低下的,市财政予以调剂或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