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包头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92次会议提出的“适当列支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资金,明确奖励标准和兑现方式,真正发挥好奖励资金的撬动作用”的要求,我局积极履职尽责,主动对接,全力推动文体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全力推动包头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2023年包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安排了“招商引资激励扶持专项资金”8,000万元,主要为扶持我市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
为了更好的扶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积极与市文旅广电局沟通对接,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包府发〔2022〕17号)相关规定,对符合奖励办法的企业和个人,安排兑现奖励资金200万元,近期可通过惠企利民平台发放。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党发〔2023〕16号)精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向文体旅重点项目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