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精神,市财政局抢抓政策机遇、靠前谋划项目,会同市委宣传部积极申报自治区北疆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助力我市打造文化高地。
一是加强组织报送。要求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组织开展申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各申报主体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假申报。
二是严把项目质量。要求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审核把关,切实做好审核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优中选优、严格甄选,将最能代表我市北疆文化水平的项目选出来。
三是落实逐级申报。按照专项资金逐级申报要求,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预算级次,逐级向宣传、财政部门申报。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所报项目必须为“包头市项目枢纽综合服务平台”入库项目。
四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填报目标要科学、准确、完整,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经初审,本次上报自治区北疆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11个,申请资金1,899万元,助力我市打造文化高地,充分展现北疆文化时代价值,着力打造北疆文化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