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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知识产权政策分析

发布日期:2023-01-09 14:36:16 浏览次数:143671     科研所供稿

摘要: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发酵,让我们体会到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稳定性和复杂性,美国不断出台政策打压华为等高新技术企业,更让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竞争力,增加国家综合国力,才是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的根本之策。同样,自主创新能力也是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幸福美好生活的物质基础。包头市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加快建设区域性创新中心,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实践证明,知识产权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促进科技创新与进步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机制,是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核心政策手段。财政政策作为政府施政的核心工具和手段,在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包头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建议。

主题词:知识产权;财政政策;对策建议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内涵

(一)概念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

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内容也在不断扩展。

(二)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对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很多专家学者研究论证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统计相关数据,多维度对比分析,发现近10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非常迅猛,其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尤其是能代表我国自主技术创新成果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为主的大量技术创新提升了生产效率,促进了GDP的增长,GDP的增长进而带动商标注册数量的大幅增长。除此之外,科技创新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使经济增长由依赖资金和物质要素的投入转变为主要依赖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的投入。2020年中国GDP前10城市知识产权实力榜排名,上海、北京、深圳不仅占据GDP前三,而且专利总量、发明专利和有效商标总量均排名前三,说明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的新兴产业已成为三座城市的重要经济增长引擎,城市创新活力强。包头市如何克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工作是重要一环。

二、包头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现状

(一)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1.知识产权授权数量质量不断提升

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逐年增加,质量不断提升,创新活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包头市累计授权专利9949件,年均增长率为19%,其中,2020年专利授权量较上一年增长超过49%。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达1890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52件,圆满完成包头市“十三五”规划目标值。

包头市商标注册量显著增长、地理标志数量稳步提升,

商标保护意识和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共注册商标19292件。截至2020年底,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28266件,在内蒙古自治区排名第三,比“十二五”时期末增长了137%。包头市现有驰名商标14件,集体商标9件;地理标志商标14件,地理标志产品4件;固阳黄芪等6件农产品申请取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包头市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类知识产权资源持续增加。

包头市作品登记数量为200件。包头市目前共培育2个植物新品种,分别为碧玉杨和碧云杨,其中碧玉杨已在山东等12个省份推广。

高价值发明专利引领创新发展。截至2020年底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2.04件,年均增速为23.8%,高于“十三五”期间全国年均增速(21%)。

2.知识产权运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过3亿元。促成自治区首单企业专利保险和全市首单商标保险。培育“金翠九源”区域公用品牌,指导达茂旗围绕“达茂草原羊”打造畜产品区域品牌,推动固阳县通过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造“固阳八宝”农产品区域品牌。在稀土高新区启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开展稀土永磁、稀土抛光等重点产业领域专利导航分析。2017年,包头市被评为首批“全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目前,稀土高新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昆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土默特右旗为内蒙古自治区传统知识产权试点县,包头市共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5家。

(二)包头市知识产权现行财政政策

1.近年财政支出政策

1)财政保障措施。部门预算每年安排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专项工作经费,支持知识产权局开展国内外专利或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并在原包头市专利事务所的基础上成立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财政供养方式由原来的差额变为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年均安排经费约250万元。

2)奖励资助政策

专利资助政策。2018年-2020年,统筹科技应用研发专项资金,上级资金安排专利资助经费150万元,分别对我市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的被授权企业和个人分别给予每项专利5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资助。

品牌奖励政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积极性,2019-2020年对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认证的企业进行奖励1220万元。

项目奖励政策。2019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进入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推进建设项目、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程推进建设项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企业及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托管工程的企业给予10万元/户的奖励。

目前,财政部门正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原有包头市奖励资助办法进行修订,拟出台《包头市知识产权奖励激励办法》,每年计划投入500万元用于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工作,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2.2021年新出台政策

出台《包头市落实“科技兴蒙”行动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二十五条政策措施》,包括高标准建设“一区一中心”、强化产业科技支撑、突出创新主体地位、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合作开放、加大人才培育引进力度、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措施等9个部分25条措施,百余项政策支持点,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与服务全链条,通过采取资金投入、奖励资助、税收激励等一系列财政政策,推动包头加快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

为促进全市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通过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财政等10个部门印发《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财政将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提供资金支持;为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市场监管部门印发《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计划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对已建成并达到建设要求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20万元补助。

三、目前包头市知识产权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专业管理人才

目前,我市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人员很多缺少应有的法律背景,也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甚至对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都不能做到及时了解,缺少全局性思维,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常常用以投入换产出的简单的方式思考解决问题,对如何高效的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未进行深入思考,对知识产权的高层次管理造成困难。

(二)财政投入总量不足

2019年机构改革前,知识产权工作归属科技部门负责,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等经费通过统筹专项科技资金予以解决。由于我市对科技资金保障较好,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等经费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之后,知识产权工作划归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未设置知识产权专项资金,2019年市本级未开展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工作,2020年仅对新增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50万元,政策落实不到位。2020年国家,自治区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测评时,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是其中一项测评指标。经测算,我市2019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约占一般公共预算0.22%,占比较低。另外,据统计,近两年旗县区中仅青山、达茂、白云、高新区安排了知识产权经费约150万元,其中高新区安排145万元。全市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与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投入的总量和强度差距很大。

(三)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均有待提高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及商标权。据统计,2021年1-7月,全区专利授权量11942件,其中:呼市3427件,包头市2220件,鄂尔多斯1885件。我市专利授权量2220件,同比增长51.32%,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39件,同比增长59.3%,占比10.77%;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863件,同比增长56.3%,占比83.92%;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18件,同比减少5.6%,占比5.31%。

 


2021年1-9全市商标申请量6171件,同比增长25.4%;商标注册量4237件,同比增长37.4%;有效注册商标总量31940件,同比增长17%。

 


知识产权的数量积累是向质量提升转变的基础。没有数量,质量无从提升;仅关注数量,没有核心技术的专利,无法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市的知识产权数量、质量都亟需进一步提高。

(四)知识产权成果未能有效转化

只有将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创新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才能真正落地,才能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基础数据收集受限,我市未统计过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指标。但据知识产权部门反馈,我市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并不理想,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高于高校。这都与知识产权质量不高,未能较好地与企业实际需要和市场发展趋势结合,没考虑知识产权转化为经济效益的要求,造成与产业脱节。

四、对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领域重点支持

1.整合现有财政资源,随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包头市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充分整合“科技兴蒙”行动专项资金,强化产学研合作,开展产业前沿性和原创性技术研究,大力支持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2.积极争取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项目。目前,全国共有22个省区市的37个城市被认定为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其中,既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也包括吉林(长春)、山西(太原)、云南(昆明)、海南(海口)等一些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城市,而内蒙古无一城市入选。为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产业、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我市应加大项目争取力度,通过中央给予的1.5亿元资金支持,全面提升包头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构建起规范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的制度规范,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建立激励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

美国政府实施《购买美国产品法》,规定凡使用纳税人资金购买产品,必须优先采用纳税人生产的产品,工程和服务业也必须由国内供应商提供。只有美国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满足需求时才能进口。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也颁布过类似规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市场的保护和培育需要政府的政策性引导。国务院于2006年印发《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要求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为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具体到地方,应进一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标准,不断增加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数量和范围,以促进我国企业的成长和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的提升。另外,还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和其他部门的监督作用,已保证自主知识产权采购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运用多元化财政政策,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

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不仅需要政府的投入,更需要政策的引导。要充分利用奖励资助政策、税收激励、金融支持、设立风险基金等多种方式,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源头作用,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提高企业积极性、全面落实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设备加速折旧等创新激励政策,进一步规范优惠政策的申请、减免、备案、管理等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风险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有力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建立知识产权投入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财政支出效果

加强对投入资金的追踪问效,建立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财政投入项目、出台的奖励资助等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充分发挥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与客观公正的特点,作出如实评价。掌握专项资金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评价资金使用部门具体资金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和资金的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评价政策实施效果,政策的实施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出现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是否出现了不宜继续实施该政策的政策环境或者限制性条件,实现资金投入有效益,政策实施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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