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包头市
青山区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部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1.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3.22亿元,专项债务27.8亿元。到2021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系统余额107.16亿元(一般债务80.42亿元,专项债务26.74亿元),控制在自治区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我区2021年政府债务增加主要体现在新增债务增加32.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10.4亿元,新增专项债务22.2亿元。经青山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新增加债务主要安排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等项目。
表1-1 青山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表1-2 青山区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表1-3 青山区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表1-4 青山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表1-5 青山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表1-6 青山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表1-7青山区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资金安排表
2022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