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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80元

发布日期:2021-10-25 00:00:00 浏览次数:33565     社保科供稿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80元

2021年,包头市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021】9号】)精神,继续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人均标准提高到580元,较2020年增加30元,增长5.5%。截止9月底,市财政已拨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6.13亿元,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政策范围内医疗待遇基金支付比例为75%左右,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合规门诊用药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

“十三五”时期,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提高,人均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20年的550元,增长31%,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投入由2016年5.23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6.6亿元,增长26.2%,确保了全市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支付,充分发挥了财政保障医保基金的作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