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之源。2021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推动就业提质扩容,2021年累计拨付就业资金6.21亿元,较上年增长5%,采取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项目、开发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以及建立创业载体奖补机制等多种措施,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等重点就业群体多渠道就业,全市新增就业4.5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8%。
一是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2021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全市各类企业减少社保费3.84亿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拨付资金2.42亿元,为5023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惠及30.65万企业职工,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和扩大企业岗位的作用。
三是落实培训扶持政策。拨付培训补贴1.95亿元,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群体就业培训,以工代训、培训鉴定补贴、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提升补贴等项目,培训24.7万人次,进一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拨付资金1.7亿元,不断加强就业兜底保障,为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贫困劳动力等,受益人数2.85万人。
五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拨付补贴8,058万元,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实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就业启航行动、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中小企业储备、就业见习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以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惠及高校毕业生4722人。
六是落实“大学生集聚计划”政策。及时拨付资金7510.34万元,其中:住房租房补贴7035.72万元,生活补贴474.62万元,为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吸引人才2295人。从2016年--2021累计拨付大学生集聚计划项目资金2.03亿元。
七是提升就业创业环境。拨付以奖代补资金305万元,扶持创业园(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以创业带动就业,惠及创业园孵化基地和人才实训基地7家。发放家庭服务机构入户补贴和服务券补贴资金870万元,扶持家庭服务机构发展。
八是支持大师工作室和高级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拨付补助资金320万元,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搭建平台。引进高技能人才国家认证项目2个,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自治区级实训基地3个,累计为包钢、一机、北重等骨干国有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472人。
九是提高基层就业服务能力。拨付专项资金398万元,用于基层创业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创业服务宣传等项目支出,推动旗县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升。
十是提高就业资金管理。就业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第一时间与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分配、拨付资金、支付进度达到99.9%,位居自治区第一,全面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