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足额安排预算,加大保障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支持优抚安置工作顺利实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一是拨付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576万元,支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光荣院和军供站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等项目。截至目前,已建设光荣院3个,纪念设施4处。
二是拨付退役安置补助资金67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及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研究生一次性奖励金等支出,提升退役军人安置质量。
三是拨付双拥慰问资金122万元,建立常态化走访慰问工作机制,主要用于慰问驻包部队、光荣院、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属以及支持双拥工作等支出,切实让全市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