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政策要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过采取“三强化”的举措,改革准备期工作如期完成,2022年上级补助机关事业养老制度改革资金5.33亿元,用于保障当年调标补助支出和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
一、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经办业务流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性质、人员编制、缴费基数等基础信息的审核工作,按月调度、通报单位缴费情况,确保中央、在自治区、市级544户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切实维护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二、强化上级沟通衔接。做实、做细参保信息基础数据,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驻包单位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等工作,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存在困难和发现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三、强化基金运行管理。一是机关事业养老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结合保费收入,科学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及时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杜绝出现拖欠养老金,待遇计发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待遇核定和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纳入参保范围、违规提高或降低缴费基数、突破养老金调整政策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