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市财政局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方面,强化资金兜底保障力度,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截至9月底,累计拨付补助资金7578.6万元,具体包括:一是落实高龄津贴普惠制。实施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发放,80岁-100岁补贴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累计下达补贴资金7250万元,惠及人数7.53万人,其中:80岁-100岁老年人7.53万人,100岁以上77人。二是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凡具有包头市户籍且享受城乡低保的70-79 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50元养老服务补贴。累计下达补贴资金230.4万元,惠及人数4614人。三是发放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补贴范围: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评估后认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补贴标准: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累计下达补贴资金98.2万元,惠及人数3735人,其中:失能老年人871人、半失能老年人2864人。
同时,要求各旗县区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各项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着力将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办早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