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2024年市财政局采取“预拨+结算”的方式,加快拨付城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截至6月底,累计拨付补助资金2.65亿元,实际支出1.41亿元,支出进度53.2%,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保障人数3.97万人。
当前包头市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82元,农村牧区低保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08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695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25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200元,散居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989元。
为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印发《包头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包财社规〔2024〕2号)。办法共四章二十条,包括总则、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以及附则,明确了各部门管理职责、优化预算资金安排方式、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精准使用,有效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社会保障科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