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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雷霆之势围剿黑恶势力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发布日期:2019-06-14 16:01:48 浏览次数:13383 来源:信息中心     xxfb供稿

以雷霆之势围剿黑恶势力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6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2019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发布。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就各自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主题发布。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初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站在“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以坚决的态度、雷霆的力度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截止5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各类举报线索1720条,有效线索1097条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5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68人,破获刑事案件780起。其中,涉黑团伙6个(已判决2个),涉恶团伙153个(其中27个为恶势力集团)。扣押冻结查封涉案资产11.26亿元,查封土地、房产228处,车辆105台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65件502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4件292人,受理移送起诉66件476人,提起公诉黑恶势力案件47件355人。

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1件328人,审结28件166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附加财产刑的均判处了财产刑,判处财产刑金额414.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56万元,没收装载机2台,别克轿车1台。对犯罪违法所得2770.78万元继续追缴。其中,审结涉黑案件2件49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21人,审结一审涉恶和团伙型犯罪案件26件117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8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508件,其中立案113人(包含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立案26人),其中县处级6人(包含自治区指定立案1人),乡科级29人,村干部13人,其他人员65人(包含自治区指定立案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包含自治区指定立案1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对自治区指定立案的25人提出处分建议。

连续4年按照5%的比例倒排相对后进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采取干部包村、选派第一书记、加强硬件建设、定期谈话提醒等方式进行集中整顿,累计整顿提升96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019年,按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4种具体情形,累计梳理排查出29个软弱涣散村,将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村直接确定为软弱涣散村,全部选派工作队进行集中整顿。8名违纪违法、涉黑涉恶和曾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被清除出村干部队伍。严格按照“五选十不宜”等标准,将510名不合格的候选人挡在门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施工蓝图,着力健全完善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政法部门积极作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市扫黑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加强信息综合、调研调度、指导协调、督查督办,构建形成扫黑除恶工作联动网络,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行动坚决,凝聚起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市纪委监委广泛宣传发动、主动收集线索、深挖彻查案件、严肃追责问责,以坚定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市委组织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工作举措,在强组织、净生态、铲土壤方面统筹发力,以扎实有效地工作助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公安战线侦查打击职能,扫黑除恶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打掉的涉黑涉恶团伙数一直位居全区前列,“打财断血”战果也排在全区靠前位置。全市各类刑事警情大幅下降,2018年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0.1%,刑事警情同比下降62.1%,今年一季度刑事立案同比再降33.2%,刑事警情同比又下降51.9%,基本稳定在日均13起左右,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市检察机关围绕“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以提升案件质效、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依法履职,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保持“中流击水”的奋勇,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目标,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有根必挖”,进一步强化斗争精神,切实在专项斗争中扛起责任、履职尽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在依法严惩、突破大案上再聚焦、再发力。打好侦查抓捕“攻坚战”和起诉审理“法律战”,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深挖一批蛰伏之徒、收缴一批涉黑之财。

在深挖彻查、“打伞破网”上再聚焦、再发力。分层分类制定“打伞破网”对策,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四项措施”等工作要求,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确保打“伞”取得突破性成效。

在“打财断血”、“挖根净壤”上再聚焦、再发力。将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利益链条与清查收缴涉黑涉恶之财同步跟进,运用各种有效手段,确保将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彻底挖掉。

在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上再聚焦、再发力。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持续不断正面宣传,集中公布一批涉黑涉恶重大典型案例,集中报道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战果,让全市人民群众更加广泛、深入参与进来,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打好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在源头治理、长效长治上再聚焦、再发力。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紧盯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压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责任,及时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

政治站位再提高、打击成果再扩大、攻坚力度再提高、队伍力量再加强、宣传发动再加强,在全市形成扫黑除恶新一轮的强大攻势,始终保持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包头市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市扫黑办

1、举报电话:0472-5619475(法定工作日)

2、举报信箱: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收),邮编:014060

3、举报邮箱:btsshcebgs@163.com


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472—3619706、0472—3619708

2、举报信箱:包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523房间 邮编014030

3、举报邮箱:btshjb@163.com

4、受理举报地址:包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510、52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