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国家、自治区“双碳”工作部署,结合包头市关于加快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锋城市、模范城市目标,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金融扶持三方面发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包头市在“双碳”领域的各项工作走在前、做表率,被自治区财政厅选为财政支持“双碳”工作全区唯一优秀案例上报财政部。
一是政策“引导”,支持构建“双碳”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产业结构的“政策指挥棒”作用,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制定“体制奖补”、“能耗奖励”“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2021年以来通过预算累计安排1.82亿元用于政策兑付,保障政策落地实施。加快建成“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实现低碳业态下经济高速增长良性发展,从“实”支持“双碳”项目建设。
二是资金“赋能”,支持构建“双碳”实践体系。2022年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的原则,截至11月底已筹措各类资金26.3亿元,与去年全年投入数22.3亿元相比增加17.94%,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双碳”领域相关投入较去年增加10%任务,多项资金争取数量创近年来新高。重点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示范项目、中央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是金融“助力”,支持构建“双碳”融资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包头市政府投资基金,旨在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激活市场化筹资路子,为全市经济发展引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积极推行绿色政府采购。通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荣获全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表现优秀城市,成为自治区范围内首个落实绿色建材采购的盟市。打通银企桥梁开展绿色金融多渠道融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年内各大银行包头市分行共计投放贷款4.74亿元用于支持碳减排、碳中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