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监[2015]566号)要求,包头市昆区财政局于7月6至8月14日开展了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关于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对于检查对象的要求,昆区财政局结合地区实际选取了昆区红十字会、昆区个体私营协会为本次检查对象。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昆区财政局组织检查人员事先熟悉了事业单位各项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有针对性地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私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
此次会计监督检查主要对被检查单位2014年度财务管理情况、会计核算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同时,还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情况、“小金库”治理工作等有关情况也一并进行了检查。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昆区财政局将结合检查结果,继续跟进督促整改落实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