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财政资金沉淀和闲置,达茂旗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预〔2015〕898号)和《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财预〔2015〕19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自治区财政厅视频会议后,达茂旗财政局高度重视,组织财政干部、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全面掌握工作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是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及时下发相关统计表格,组织财政和预算单位填报,按时上报给上级财政部门。
三是核清底数,分类处理。根据文件精神,在做好财政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各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额度进行实地核查,摸清底数,结合各预算单位资金结余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使结余结转资金得到了有效利用,避免了资金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