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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11 09:14:11 浏览次数:5103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为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文件精神,青山区财政按规定对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人员进行调标增资,并于八月底前补发到位。

    此次调标以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个标准进行。一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人/月增加47元。二是挂钩调整。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调增基本养老金;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三是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人/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调增3元。

    此次调资从2017年1月1日起计发,青山区养老金增资补发共计1385万元,惠及12823人。其中: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515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8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