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包头市大数据行业发展,鼓励优质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近日,包头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了2018年内蒙古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此次项目申报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自治区大数据总体规划,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优化资源配置,并对大数据行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经过层层审核和认真筛选,为我市符合条件的“内蒙钢银信息平台”“互联网+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白云鄂博矿区智慧城市项目”“包头市智诚生活平台”等4个项目进行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