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包头市财政局着力加大惠民政策落实力度,创新和完善财政惠民“一卡通”的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上半年,包头市“一卡通”发放财政补贴资金5.15亿元,涉及15个主管部门9个领域66类82项,惠及36.96万人次。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补贴资金4.09亿元,占79%,盟市旗县补贴资金1.06亿元,占21%;惠农惠牧补贴资金4.81亿元,占93%,城镇居民补贴0.34亿元,占7%。
一、改造升级管理系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规划和要求,由各旗县区分散“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纳入全新建设的“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由自治区统一部署一套软件,增加新功能,强化资金发放的安全性。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自治区部署依次完成了10个地区财政民生信息平台财政补贴个人资金一卡通支付业务的数据迁移和系统的升级。
二、规范发放流程。
随着“一卡通”系统服务范围的扩大,服务对象已覆盖全市农村牧区和城镇,发放补贴资金部门已扩展到全市15个主管部门。为保证实现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科学精细,管理责任明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规范》要求,简化发放程序,降低发放成本,提高发放效率,完善了苏木乡镇管理底册、业务部门管审核、财政部门管资金、金融部门管发放、通讯部门管短信、监察审计部门管监督的“一卡通”发放运行机制,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三、摸实相关底数。
对2014年以来各地区安装的“一卡通”查询机使用情况、读卡器品牌及型号、数量进行调查统计,解决由于系统升级致使无法查询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让老百姓有一本“明白账”。按上级部署对各地区财政补贴资金个人补贴“一卡通”银行卡的开户行、已开卡数量、已领卡数量、未领卡数量及原因、存放地点等情况进行统计,进一步推进个人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
四、建立定期核对工作机制。
定期与公安户籍管理系统联网进行人员信息核查,实行“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季度分析通报制度。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于2018年5月提前启动了2018年上半年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财政补贴个人资金“一卡通”支付业务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对线上核查未通过的人员数据及时反馈,进行线下核实,更正未通过人员的相关信息,做实补贴基础数据。及时反馈“财政民生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使用中的软件问题及需求,更好地服务平台用户。各地区按季度上报“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详细分析资料,进一步了解惠民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按季度通报。
五、探索引入智能技术。
探索建设“一卡通”基础数据“人脸识别”信息系统,做好“一卡通”发放软件系统大平台建设工作,从源头上将享受各类财政补贴的人员信息落实落细,保证其真实性。选择地区先行先试,促进财政补贴个人资金的精准发放。
六、支持信贷合作。
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杠杆效应,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一卡”质押贷款试点方式方案(暂行)》要求,广泛宣传并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牧区,解决农牧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满足广大农牧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资金需求,积极做好质押贷款试点工作。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协助指导旗县区建立和完善“一卡通”相关制度,全面开展银行卡清理核查,进行专项检查。一是确保财政惠民政策的落实。简化补贴对象银行账户的开设流程,探索将现有的“账户开设制”变更为“账户登记制”,解决账户开设周期长的问题。 二是指导旗县区开展旗县区为单位,对“一卡通”系统中涉及的各类银行卡开展集中清查工作。分门别类清理登记,对于开卡3年以上的仍未领取银行卡,要求旗县区尽可能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代理金融机构进行统计,由苏木乡镇财政所、办事处告知最后领取期限,到期后仍未领取的由代理金融机构统一保存。督查全过程要做到实时登记留痕,确保可查可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