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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我市公共文化事业

发布日期:2018-07-25 00:00:00 浏览次数:4561 来源:信息中心     xxfb供稿

为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在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基础上,着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改善群众文化生活,上半年,共拨付资金17664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7532万元,市本级资金10132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一是突出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各级财政资金3670万元,支持公益性场馆运行维护及设备购置、文化数字化建设、举办鹿城元宵节文化活动、微波传输覆盖网络运行维护等,逐步将公共文化服务重点由基础设施建设向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转变,向标准化、均等化转变,真正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支持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包头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80万元,支持黄河、恰特、红星影剧院三家经营性事业单位文化体制改革,确保了职工妥善安置。

三是实现艺术场馆免费开放。下拨资金1282万元,支持内蒙古包头博物馆、王若飞纪念馆、土右旗敕勒川博物馆、达茂旗龙梅玉荣旧居、市本级及旗县区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拨付包头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7万元,提升场馆运营活力,满足群众需要。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拨付文化人才专项经费18.32万元,选拔培养优秀的文化工作者服务基层。

五是支持文化传媒发展。市本级筹措资金1100万元,支持包头日报社党报覆盖工程,发挥媒体主旋律作用;争取自治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73万元,支持天亿、华联、环球时代等十家影院国产影片放映。

六是加强文物保护。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资金2875万元,用于安答堡子城址、麻池城址和召湾墓群、五当召安防工程,美岱召大雄宝殿和琉璃殿修缮,赵北长城包头市昆都仑区段抢险加固;奖励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刘静兰传习剪纸补助2万元,鼓励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习、传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