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会议精神,加快机构改革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包头市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包头市财政局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涉及机构改革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将基础做稳打实,为机构改革提前做好准备。2018年11月共审批资产变动18项,变动金额(资产账面原值)1651万元,其中,资产报废1550万元,资产调拨1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