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夯实数据基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中心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做好国有资产月报编制工作。
资产月报编制工作覆盖市直属及旗县区行政事业单位1800多家,报送时间为每月10日前,内容包括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单位基本信息等情况。
中心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专人负责,协调推进。安排专人负责资产月报工作,做好资产月报的集中解释说明、工作协调分配、填报进度控制、报表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工作,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局各业务科室、各报送单位间的沟通协调,保证了资产月报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审核,确保准确。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对表间存在勾稽关系错误情况,要求单位重新上报正确数据;对单位独立机构编制数和在职人员与年报数据不同的,要求单位重新核实;对重大数据变动,特别是与上月对比环比变动超过20%的,要求单位及时说明情况;对复核确认表未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单位,一律退回完善手续,有效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完善流程,形成制度。我中心充分认识到资产月报工作重要性,建立月报编报交流群,加强与本级及旗县区行政事业单位经办人员的沟通协调;每月初下发资产月报编报通知,明确填报相关工作职责及时间节点,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单位按时保质报送资产月报。
经过中心工作人员与各单位共同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1-6月份资产月报编报工作。
包头市投融资及国有资产评价中心
202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