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财政局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双招双引一优化”统一决策部署,通过采取强化资金保障、资金监管及优化流程等举措,助力我市吸引集聚更多人才,促进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资金保障
截至目前,拨付人才资金1,813万元,其中落实引进人才安居保障住房补贴314.57万元,吸引博士、硕士、本科生等各类人才378人;拨付高端人才培育资助90万元,包括新入选国家、自治区人才项目的个人1人,院士后备1人,“万人计划”1人;拨付青年人才奖励资金238.35万元,惠及人才228人;落实柔性人才引进奖补政策70万元,涉及北重集团、包钢股份、包头稀土研究院、包钢矿山研究院、包头医学院和包头师范学院等6家单位;拨付青年人才引进贡献奖补资金150万元,为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发放引才奖励;拨付大学生集聚计划生活补贴资金657.056万元,惠及各类人才828人。
二、优化拨付流程
围绕政策落实落地过程中的堵点、断点、难点问题,会同部门不断优化政策执行流程,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拨付和使用,明确资金支付节点、兑付政策期限,对本级预算单位采取“预拨+年底结算”方式,对旗县区加强库款资金调度,采取“预拨+体制结算”形式,提高人才政策兑现效果。
三、强化资金监管
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定期调度、追踪人才资金到单位、到人使用、支付情况,杜绝应兑未兑、兑现周期过长的问题产生,出现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打通人才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形成近悦远来的良好人才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