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账本”全部晒出
为进一步推动部门决算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财政厅积极指导督促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9月目前,自治区本级337个部门(涉密部门及中央预算单位除外)已全部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五部分。决算公开工作呈现五个“亮点”。
五个“亮点”:
一是主体责任更加明确。明确各部门(单位)是决算公开责任主体,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在法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并保障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二是公开范围持续扩大。全区各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全部要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决算信息涉密除外)。
三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公开报表数量从11张增加到12张,首次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增加全年预算数,体现“三公”经费追加调减情况。
四是公开方案逐渐完善。参考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方案,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实现公开数据横向可查、纵向可比,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公开信息查阅更加便捷。部门决算信息在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平台”同步公开并永久保留,未设置门户网站的部门(单位)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等渠道公开决算,方便公众集中查阅。
下一步,财政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以公开促改革”目标,进一步丰富和细化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推动部门决算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各界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