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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治教育乱收费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市财政局联合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3-09-19 11:14:23 浏览次数:9053     非税科供稿

纠治教育乱收费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市财政局联合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教育乱收费治理,规范我市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教育收费行为,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

此次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分四个阶段:部署准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检查和总结分析。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范围为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重大事项可向前追溯。重点抽查检查学校和培训机构收费公示情况;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情况;学校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相关规定情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超时段、超限额收费的情况;反映的其他教育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坚决制止教育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规范的目的,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