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持续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推进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预算分配公平公正,实现预算管理公开透明,包头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创新,坚持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市级预算支出标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一是系统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建设。坚持勤俭节约、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和财力变化等因素,按照单位性质、职能和业务量,确定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划分为8类11档,并明确教育等各类公用经费专项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划分为通用定额和专用定额标准,对通用设备购置、会议费、培训费等5类支出类别确定了通用定额标准,对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城市维护、环境保护等8大类31项支出类别确定了专用定额标准。同时,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履职需求,并参照上级部门已发布的项目定额标准,科学制定部门内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形成科学规范、统一完整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
二是有效推进财政资源统筹使用。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综合财力实际,合理制定支出标准,在充分保障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分配有限资源,把更多资金用于保障民生、兑现政策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全面做好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2024年市本级单位定额标准中办公费在2023年基础上压减了5%。
三是统筹推进支出标准动态调整。坚持实事求是、动态调整,结合支出政策变化、项目要素及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统筹建立财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支出标准体系与经济发展、物价变动、职能调整、制度变化等相适应,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执行和公开中的基础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