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安排市本级衔接资金607.5万元,用于发展嘎查村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2023年,我市共扶持27个嘎查村,其中,中央扶持15个嘎查村,每村配套12.5万元;自治区扶持12个嘎查村,每村配套35万元。
此次资金下达,对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实现农村经济振兴和组织振兴双促进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