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包头市财政局要求单位按程序对经公车办批准报废、调拨的车辆,已达年限并损坏的电子产品、办公家具进行及时处置,防止出现实物已注销,账务仍未核减的现象。
2023年1月-2022年10月,共审批资产变动147项,变动金额(资产账面原值)20,805万元,其中,调拨资产11,058万元,报废资产9,280万元,有偿转让资产467万元。
审批过程中,包头市财政局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制度,使固定资产处置行为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在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与完整。
资产科
2023年10月27日